統一布丁

  全家現在3個29元,所以我一次買了3個回家。

  結帳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有一次我們從gstar出來,大家如往在7-11找消夜吃,然後你們拿起一個統一布丁輪流死命地把它搖爛;當下我很不解風情地覺得你們這樣做很荒謬,但其實我也知道酒精讓這件事更有趣了。在那個根本沒人去想被店員抓到會怎麼樣的當下,一個統一布丁不過12元,被抓到了不起就買下它,畢竟酒錢都在丟了;但我突然明白,讓這一切變得無限刺激的是偷偷在心裡放大這件事帶來的罪惡感,愈是將它想得離譜便愈發歡愉,於是我也偷偷替你們緊張,一邊壓抑著內心那股騷動在意著布丁被搖得多爛,一邊彷彿我是主謀者一樣看著店員有沒有走過來。

  還有另一次在Ray生日當天去唱歌,原本打算中途離席偷買個小蛋糕當作驚喜,但一直抽不開時間,最後甚麼也沒買。唱完之後我們邊走邊聊,就在要搭計程車離開的時候,我突然想起這件事,於是我一邊叫大家不要搭、等一下,一邊筆直地朝著前方一段距離的7-11衝;進去之後找不到任何像蛋糕的東西,只好隨手拿了一個統一布丁,出來之後大家狐疑地看著我喘著,撕開統一布丁,點著打火機唱生日快樂歌。

  我還記得後來Ray吐了一些布丁在呂身上。

  這些好小的事就這樣突然閃過腦海,生命中就是有這種你有點確定發生什麼卻又不太確定怎麼發生的浮光掠影,在你不大也不小的心裡等待著某一天被什麼觸發而讓你想起。

  過去很好,但你我都知道,就算真的能回到過去,甚至是那個浮誇地感覺到永恆的當下,也不會比較好。

Back to top